根据省市纪委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司纪委于“五一”前下发通知,重申廉洁自律要求,严禁在节日期间公款吃请娱乐、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公司纪委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五一”节期间严禁公款吃请娱乐、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大力宣传,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发生。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进入私人会所参加吃请娱乐活动,严禁党员干部与服务对象带彩娱乐,严禁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要求提供旅游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吃请、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上述活动,除工作需要外,“五一”节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停用。
节日期间,公司纪委对上述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反禁令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