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节日不正之风,4月28日,公司纪委转发了“国资委纪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及“集团公司纪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重申、强调了纪律,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坚决禁止“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公款消费、公车私用、吃拿卡要等违规现象发生,切实刹住节日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抓好落实,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停在前面,发现问题、动辄则咎。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通知强调,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文件和集团公司“24”条措施,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落实,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重处理。(曹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