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公司召开党委会,就落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创建企业服务型组织建设进行部署。公司全体领导、副总工及有关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孙超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对公司制订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进行了讨论研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划分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其他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领导。强调把集体责任、领导干部个人责任、分管职责与岗位职责有机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央八项规定、集团24条、公司六个不准等相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
《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定期进行履职检查,并督促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党群部门考核评议中层管理人员要将“落实党委主体工作”履职情况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由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执行;服从上级纪委工作部署。
会议还对黄石市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设国有企业服务型组织,要以服务改革发展、服务生产经营、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落实党建责任制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等内容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