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湖北三鑫公司举办《宪法》《监察法》集中宣讲活动。此次宣讲旨在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全面推动《监察法》贯彻实施,为公司法治示范企业建设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公司中层助理级以上管理及技术系列人员,共80余人参加集中宣讲。副总经理刘银生主持宣讲会。
宣讲会上,黄石市宣讲团讲师法学教授黄本莲重点围绕《宪法修正案》相关内容及《监察法》制定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监察工作原则、监察工作对象、监察委员会职责、监察委的可采取的措施和对监察对像的处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宣讲,明确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也是受监察委员会监察的对象,并通过大量数据和案例,全方位、多角度、全面系统地为广大公职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专题辅导课。
本次宣讲活动是在5月29日,党委副书记杨培炎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后,组织的一次管理人员集中普法学习活动。公司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要以此次集中宣讲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宪法》《监察法》的学习贯彻,切实增强依法治企、依法履职意识,时刻保持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养成在宪法法律框架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习惯,带头做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各级管理人员要自觉用法律制度规范和约束权力,让法律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度的笼子里运行,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做到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湖北三鑫公司开展本次普法宣讲活动,正值开展创建省级法治示范企业之机,为深化《宪法》、《监察法》以及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公司将持续推进各单位管理制度“再汇编”工作,要求各单位管理人员把日常工作相关的制度选取出来并编册放在桌上,事事以制度办事,强调把制度“用起来,活起来”,切实把依法治企、风险管控进一步落到工作实践之中。(企业管理部 罗丹)